四川省202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2025-02-24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1万名,每生每年30000元
学业奖学金
四川省属高校(含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面为40%资助标准和等次占比为: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20%)、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30%)、三等每生每年6000元(50%)
博士研究生资助面为70%资助标准和等次占比为:一等每生每年12000元(20%)、二等每生每年10000元(30%)、三等每生每年8000元( 50%)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其基本生活支出。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LPR5Y-0.3%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
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
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