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2025-02-24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等专科(含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本科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从业人员。
本科(高起本)、专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专科护理、药学专业:招生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护理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从业人员。